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受脅迫或者隱瞞病情結婚的婚姻 Ke 撤銷。民法典[脅迫婚姻]第一百零五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請求撤銷-2/應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2/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請求。第1053條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2條民法典[脅迫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請求撤銷-2/應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2/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3條民法典】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
5、可 撤銷的 婚姻 情形包括May撤銷-2情形包括脅迫結婚或者隱瞞病情的,如果要求撤銷-2/,你自己要知道。Can 撤銷 婚姻,即受脅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Ke 撤銷 婚姻是婚姻的情形之一,具有法律效力。這種情況夫妻一方可以婚姻。
下面,華旅。com邊肖告訴你什么可以撤銷-2情形。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76條民法典,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xié)商一致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diào)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6、 民法典規(guī)定的可 撤銷 婚姻的 情形有哪些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婚姻是撤銷的第一個。被脅迫結婚的,可以在脅迫解除后一年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第二,患嚴重疾病的一方,婚前要說實話。如果沒有,對方當事人可以在知道后一年內(nèi)向人民法院撤銷提出請求。同時,無過錯方有權向?qū)Ψ揭髶p害賠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2條民法典[脅迫婚姻],被脅迫方可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2/。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2/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3條民法典】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請求撤銷-2/應當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7、可 撤銷 婚姻的 情形Ke撤銷-2/法律理由如下:1 .婚姻被脅迫的,被脅迫方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2.一方患有嚴重疾病,未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2/?!痉梢罁?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第1052條民法典,婚姻被脅迫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2/。請求撤銷-2/應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第1053條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基于目前的資料和我對法律的理解。請仔細參考!如果你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你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yè)人士詳細溝通。
8、 民法典 婚姻可 撤銷的 情形有哪些Ke撤銷-2/De情形只有一種,即受脅迫的一方可以請求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撤銷本-2。這里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對對方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健康、名譽、財產(chǎn)造成損失為威脅。被脅迫方的請求撤銷-2/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2/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請求。
9、 民法典可 撤銷 婚姻的 情形法律解析: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的規(guī)定,存在下列情形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1。2、婚前對方患重大疾病要如實告知。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2條民法典,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請求撤銷-2/應在強制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2/的,應當在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請求。
10、 民法典 婚姻可 撤銷的四種 情形Yes撤銷-2/Yes:(1)婚姻被脅迫的,被脅迫方可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二)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未如實告知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形、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y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四)未滿法定結婚年齡的。
無效或撤銷-2/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權利義務關系。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由當事人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造成的無效婚姻財產(chǎn)的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chǎn)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guī)定,適用于當事人所生的子女,如果婚姻無效或者是撤銷,無過錯方有權主張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