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 收益其他綜合 收益內容1、其他綜合 收益包括未來會計期間?且以下會計期間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將重分類至其他綜合-1/損益類。其他綜合-1/包括哪些其他綜合-1/其他不能重分類至以后會計期間損益的其他綜合-1/。
Other綜合收益有很多組成部分,根據是否可以重分類到未來會計期間損益,可以分為兩類:一是不能重分類到未來會計期間損益的項目;二是“在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guī)定條件時將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其中,重點內容是“可重分類至損益的資產”,相應地,其構成也相對豐富: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二是重分類至投資性房地產導致的公允價值差異;三是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導致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第四,外幣報表的折算差異;第五,現金流對沖工具的套利損益。
其他綜合 收益屬于所有者權益賬戶。其他綜合 收益指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扣除所得稅影響后,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利得和損失凈額。根據《企業(yè)會計準則》附錄中文件《會計科目及主要會計處理》的指導,這類業(yè)務不能用損益科目核算,而要用資本公積科目核算,因為不在損益中確認。根據財政部修訂的部分企業(yè)會計準則,自2015年起,增加了“其他綜合-1/”會計科目,對原“資本公積及其他資本公積”中核算的部分業(yè)務進行了正式核算,并記入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全部權益變動表中。
Others綜合收益指扣除所得稅影響后,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的規(guī)定,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利得和損失凈額。企業(yè)在利潤表中計算其他綜合-1/時,應扣除所得稅影響;在合并利潤表中計算其他綜合 收益時,除扣除所得稅影響外,還需分別計算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 和屬于少數股東的其他。其他綜合 收益指資本公積及其他資本公積(或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
其他綜合 收益指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或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或損失)在利潤表中計算其他綜合 收益時,企業(yè)應扣除所得稅影響;在合并利潤表中計算其他綜合 收益時,除扣除所得稅影響外,還需分別計算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 和屬于少數股東的其他。
4、其他 綜合 收益的分類是什么?Others綜合-1/其他不能重分類入以后會計期間損益的綜合/其他在滿足規(guī)定條件時將重分類入以后會計期間損益的。其他綜合 收益指按照其他會計準則不計入當期損益的各種利得和損失。不屬于其他情況綜合-1/:一是因所有者資本投入而增加的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包括控股股東作為資本投入的捐贈確認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增加。
三、同一控制下的企業(yè)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凈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并對價的賬面價值(或已發(fā)行股份的總面值)之間的差額,以及調整資本公積或留存/123,456,789-1/引起的所有者權益的增減。四、合并報表編制期間除凈損益和其他綜合 收益以外的其他按權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所有者權益變動導致被投資單位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相應增加或減少。對子公司的投資,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資本公積或子公司留存收益的變動,應相應確認其他資本公積。
5、其他 綜合 收益包括哪些Others綜合-1/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guī)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其他綜合 收益指按照其他會計準則不計入當期損益的各種利得和損失。其他綜合-1/未來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至損益的項目: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的凈負債或凈資產引起的變動;按照權益法核算被投資單位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導致的權益變動,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投資企業(yè)確認的其他綜合-1/項;以公允價值計量并計入其他的金融資產(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和匯兌損益綜合-1/。
6、其他 綜合 收益的定義Other綜合收益指除公司凈利潤以外的所有收益和損失,包括資產重估、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現金流套期、養(yǎng)老金計劃、未實現公允價值變動等。屬于非經常性虧損收益,與公司的日常業(yè)務和交易無關,通常由外部環(huán)境和政策因素造成。具體來說,其他綜合 收益的主要來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資產重估價值是指部分資產重估后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比如實物資產價值的上升或下降,房地產市場價格的波動,投資組合價值的變化,都會導致資產的重估。2.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是指企業(yè)進行貨幣匯兌時,因匯率波動而產生的差額。例如,在一些國際公司中,母公司可能建立在一個國家,而其子公司位于其他國家。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的財務報表需要折算成母公司的本幣,由此產生的差額稱為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
7、其他 綜合 收益包括哪些關于其他 綜合 收益內容1、其他綜合-1/包括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1/以及以后會計期間滿足規(guī)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其他綜合 收益指按照其他會計準則不計入當期損益的各種利得和損失。2.屬于其他綜合-1/的情況包括以下:(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1/的金融資產。還包括綜合 收益中,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部分。
(2)按照權益法確認因在被投資單位的其他綜合-1/中的份額而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減。這里需要區(qū)分兩種情況:其他綜合 收益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導致的增加,不屬于資金往來,屬于持有收益,所以投資單位中的個別報表和合并報表都應該屬于其他綜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