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topic,關于合同法案例topic。合同法案例分析Title(急這是貨物買賣的一般合同,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合同法案例分析我認為屬于要約,因為主要條款齊全,不是要約邀請,(5)C公司與D公司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特定合同,因為此時C公司尚未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無權處分的合同。
本商品購銷總合同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應該根據(jù)合同中的違約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情況下,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然后賠償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如果合同有效,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但如果定金與損失相差較大,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減少定金的賠償金額。1.定金條款有效,合同意思自治。但存款金額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上限,即20%,所以實際存款為60萬。
答案:(1)乙公司以甲公司構(gòu)成預期違約為由行使合同解除權,可以在合同解除后主張違約責任。(2)B縣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因為B縣是合同履行地法院。(3)由一家公司承擔。因為在寄售合同中,風險在轉(zhuǎn)移給第一承運人時就轉(zhuǎn)移給了買方(A公司)(4),不能主張權利,因為違約金和保證金的責任不能同時使用。(5)C公司與D公司之間的合同屬于效力特定合同,因為此時C公司尚未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無權處分的合同。
問題1。本案是買賣合同糾紛,違約責任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或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承擔的責任。這種情況下,雙方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約定。實踐中,違約可以確定也可以不確定,我個人的偏見不構(gòu)成違約。2.因為沒有書面約定,所以不允許。3.不是根據(jù)法定條件,而是只有在合同存在的情況下。樓上的答案完全錯了。1.買賣合同為允諾合同,故雙方于15日達成協(xié)議,合同成立并生效,其中約定的履行期限為20日。
4、求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題答案甲方負責,因為標的物轉(zhuǎn)讓前,賣方承擔損失風險;小牛歸甲方所有,因為產(chǎn)出來的果實歸賣家所有;甲承擔,因為奶牛歸甲所有;合同為效力待定合同;丁有權利得到牛,因為丁是善意第三人;有效;租金可以在期限屆滿時支付;定金規(guī)則對雙方都合適,也就是對雙方都有效。(1)違約責任以無過錯責任原則為基礎,過錯為例外。過錯責任主要包括:1 .贈與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條規(guī)定,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chǎn)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保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shù)模9苋俗C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倉儲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條規(guī)定:倉儲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倉儲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 合同法 案例 分析題我覺得是要約,因為主要條款都準備好了,不是要約邀請。它是一個還盤,因為主要條款、價格條款和性能條款都發(fā)生了變化,所以它不是一個多空調(diào)廠報價的承諾,而是構(gòu)成了還盤。要約行為,之前合同并不成立,所以可以認為這是一個行為表示的要約。不成立,所以空調(diào)廠不用承擔責任。L月3日空調(diào)廠致函鮑莉商場是一種什么樣的法律行為?為什么?
2.4月4日,鮑莉商場給空調(diào)廠的電話是什么性質(zhì)的?為什么?答:4月4日鮑莉商場給空調(diào)廠的回電是一個新的報價,因為它改變了報價中的價格條款。3.5月中旬,鮑莉商場組織車輛到空調(diào)機廠提貨是一種怎樣的法律行為?為什么?答:5月中旬,鮑莉商場組織車輛到空調(diào)廠提貨,這是一個新的報價,因為已經(jīng)超過了空調(diào)廠要求的4月份立即回復的承諾期限。
6、 合同法的 案例 分析 題目這種情況下承諾的生效日期是2月4日。理由是:“美達家具廠收到信后,于2月4日致函Z機關,同意Z機關提出的訂購數(shù)量、交貨時間和方式、付款時間和方式,但同時提出,每套桌椅1000元的價格已經(jīng)是優(yōu)惠價,考慮到Z機關訂購的桌椅數(shù)量較多,可以按900元出售,”本案合同于2月6日生效,理由是:“Z機關于2月6日發(fā)函表示同意。2月7日,美達家具廠電話通知Z機關,已收到2月6日的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