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該條規(guī)定的理解與合同法、民法典 合同法、新規(guī)定了法律主體性的第144條規(guī)定基本一致:-1/。(4)民法與合同法的一致性民法與合同法法律關系的一致性主要是指民法與合同法的調(diào)整對象是相同的,合同法關于合同違約的法律規(guī)定關于撤銷合同違約規(guī)定。
摘要隨著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和人們維權意識的提高,各種合同出現(xiàn)在我們的生活中,影響著我們的方方面面。但與此同時,不履行合同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甚至給當事人帶來毀滅性的打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合同責任的性質(zhì)在學術界和司法界長期存在爭議,主要有三種意見:一種認為合同責任屬于賠償性質(zhì),是對債權人的損失進行賠償,即債權人因受害方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得到救濟。
這是站在違約方的角度,認為責任本身就是一種制裁。第三種觀點認為,合同責任兼具補償性和懲罰性,但以補償性為主。因此,研究合同責任制度,維護遭受損失一方的合法權益,無論是對于合同法的實踐還是理論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本文通過比較當前國際和我國學術界對多重合同責任內(nèi)容的研究,重點探討了合同責任的形式等一些基本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對我國合同責任制度的構建提出了一些看法。
合同法的違約責任又稱民事違約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約債務而應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責任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因此,違約責任是一種民事責任,不同于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2)違約責任是當事人不履行債務的結果。要構成違約,必須存在有效成立的合同關系和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事實。因此,違反合同義務是區(qū)分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的重要特征。
違約責任只能發(fā)生在合同的特定當事人之間,只有守約方可以基于合同對違約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與合同無關的第三人不能基于合同對違約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4)當事人可以預先約定違約責任。根據(jù)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事先約定違約責任。比如提前約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和范圍,提前約定損害賠償?shù)挠嬎惴椒?,提前設定免責條款等。
3、 合同法的平等原則法律主體性的平等原則:合同法是合同的當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平等的權利義務。所謂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是指在合同法的法律關系中,當事人在合同訂立、履行、違約責任等方面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權利義務對等。法律客觀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條民法典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條民法典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根據(jù)自己的意愿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4、中華人民共和_ 合同法法律的主體性:民法是一個大的法律分類,調(diào)整公民、法人之間以及公民、法人作為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合同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屬于債權的一種。它是調(diào)整平等主體之間交易關系的法律。主要規(guī)范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轉讓、終止、違約責任以及各種著名合同。(1) 合同法是民法的一部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