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85條,勞動合同法是46補償前85勞動合同法是46補償前85補償。如何理解《勞動法》第85條合同法、《勞動法》第85條、《勞動法》第87條合同法、《雙倍賠償》第85條多付100%賠償金、《勞動法》第37條、第38條終止勞動合同合同法。
拖欠工資賠償?shù)淖钚聵藴适?,根?jù)《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拖欠工資會嚴重影響勞動者的日常生活和家庭,所以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一定的賠償金。1.最新的欠薪賠償標準是多少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85條勞動合同法、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希望能幫到你。1.根據(jù)Labor 合同法第8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將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分散保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并處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雇主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他的義務。用人單位入職后未為您繳納社會保險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補充保險賬戶??梢砸筚r償。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你們單位的員工制度。如果你看過,系統(tǒng)確實有罰款,作為員工就應該遵守。如果根本沒有員工制度,可以去仲裁要求退還扣費。4.試用期和正式錄用的工資差額可以申請仲裁。
3、我做文員,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后能自離嗎?可以,但必須依法解散,否則權益難以保障。以下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整套方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么,可能損害你權益的事情以及處理方式。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離職,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的書面通知(蓋章),否則用人單位會說你擅自提前離職,你也不清楚。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得到用人單位的批準。
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述情形之一的,你不僅不用墊付30天,還可以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請求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shù)?。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約定違約金由勞動者承擔就是違法的。
4、勞動法第85條,如何可以適用50%~100%賠償金?超過50%和100%由仲裁員決定。如果和仲裁員關系好,可能會給100%。仲裁生效后,如果公司不支付,你只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與勞動仲裁無關?,F(xiàn)在你申請了仲裁,已經生效了,你可以要求單位強制執(zhí)行。如果單位拒不執(zhí)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梢?,但要勞動監(jiān)察部門責令,否則無法進行仲裁。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你要主張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額外賠償,必須有勞動行政部門責令你限期支付的前提。
5、欠薪仲裁后,企業(yè)仍不支付,可否按《勞動 合同法》》85條之規(guī)定要求50%的...一開始你去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舉報,要求發(fā)工資。在監(jiān)管部門沒有解決問題后,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主張50%的賠償。如果不經過這一先決程序,法院不會支持你直接要求額外賠償。要求雙倍賠償有兩個條件:1。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2.勞動仲裁后。目前你的部分還沒有仲裁,行政部門也沒有批示。勞動者依據(jù)Labor 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額外賠償金時,未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未作出責令用人單位支付額外賠償金的指令的,即使法院受理,支付額外賠償金的訴訟也不予支持。
6、勞動 合同法的第87條雙倍賠償和第85條100%加付賠償金,可以同時適用嗎...1你可能實際上混淆了經濟補償和賠償?shù)母拍?。勞動合同法?7條中的賠償是雙倍賠償,這是一個概念。85(4)的說法與87的內涵完全一致,賠償與87的賠償一致。不存在重復理解和執(zhí)行的問題。這是并置的概念??梢赃x擇條件好的應用。如果用85(4),賠償可以是15200,如果用87,賠償可以是20000。換句話說,目標不再是2萬。
7、怎么理解《勞動 合同法》第85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通俗地說,合同中有約定,且約定不明顯偏頗違法,符合雙方真實意愿(如依法賠償10000元,按約定賠償9000元,大體差不多,能符合雙方利益和真實意思表示)或離職后雙方達成賠償協(xié)議的情況下, 雙方的約定是真實有效的,是可能的,因為雙方沒有爭議,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8、勞動 合同法是先46條賠償后再85條嘛Labor 合同法是,先賠46項再賠85項。相關公開資料顯示,根據(jù)Labor 合同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應當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和利息。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