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勞動能力,與能力和喪失勞動能力沒有區(qū)別。區(qū)別如下:無勞動-2/不完整喪失-1能力,無勞動,女55周歲以上,未成年16周歲以下),第二類為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多發(fā)性殘疾、肢體一、二級殘疾按國家殘疾評定標準評定,完全喪失-1能力因殘疾、疾病等原因。1、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一般有哪三種法律分析:分類通?;趧趧?2喪失持續(xù)時間和喪失度。1.按持續(xù)時間可分為兩種:①暫時性勞動-2喪失:指因損傷或疾病引起機體功能障礙,使機體完成工作能力暫時性受影響,但功能障礙恢復后。②永久性勞動-2喪失:是指受傷或患病后,雖經(jīng)...
更新時間:2023-11-26標簽: 勞動鑒定能力喪失喪失勞動能力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