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六項規(guī)定,經常出現未寫有效地址、合同條款不明確的情況,需要補充合同。合同法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下半部分“根據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的原則進行。1、合同對于履行方式約定不明確的,應當按照什么方式履行當事人補充約定原則、根據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原則、法定補充原則。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不明的合同的履行原則為:1。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指當事人通過協商與原合同訂立的補充協議,當事人協議補充原則源于我...
更新時間:2023-05-26標簽: 合同法第一款合同法62條第一款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