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茨法律出版社的法律方法論,“羅馬法律史”,有兩層意思。一是誠信用人,信任用人,《左傳》,《弓玄十二年》中記載:“君若能為仆,必能信其民,”二是信守承諾,踐行約定,從而取得他人的信任。論語,學寫:“交朋友不要信?”(注:《辭?!?,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版,第247頁,古今漢語中,信用的第二層含義是誠實不欺,與本文所說的信用權(quán)有關(guān)。
拉丁語Fides的意思是信任、忠誠和誠實。在羅馬 Law中,F(xiàn)ides的意思是“我相信別人會給我保護或某種保證,這種保護或保證可以同時涉及從屬和平等?!?注:1。雷內(nèi)·戴維:《當代主要法律制度》,齊·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4年。2.張文顯:《當代西方法律思想》,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年。3.雷內(nèi)·戴維:《英國法與法國法》,潘、、賀衛(wèi)方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4年版。4.亨利·梅里曼:《大陸法系》,顧等譯。,西南政法大學出版,1983年。5.羅杰·科特威爾:《法律社會學導論》,潘大松譯,華夏出版社,1989年。
7.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鄧正來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9.亨利·列維·布魯爾:《法律社會學》,徐軍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10.埃爾曼:《比較法律文化》,高鴻鈞何偉芳譯,三聯(lián)書店,1990年。11.丹皮爾:《科學史》,李彥譯,商務(wù)印書館,1975年。
2、關(guān)于學法律的書籍
法律學習者必讀書籍1。李肅: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制度如何形成,讀書定序,送法下鄉(xiāng)。民法學者和專家尚未對民法中的“物”進行系統(tǒng)的、分層次的分類。粗略分類可以分為以下幾個層次:第一個層次,以客觀現(xiàn)實為基礎(chǔ),分為“現(xiàn)實事物”和“虛擬事物”。你所擁有的是真實的東西;你沒有的是虛擬的東西。)第二層,在“不動產(chǎn)”下,根據(jù)權(quán)利的取得和變更是否需要登記,分為“動產(chǎn)”和“不動產(chǎn)”(摒棄了是否可以移動的傳統(tǒng)標準);
3、萬名法的背景樓主問是不是萬民法,是羅馬里的概念。相對于民法而言,民法本是指一個國家固有的法律,如“羅馬民法”,專門適用于。只適用于羅馬公民,不適用于羅馬做生意的外國人。他們注重形式,需要一定的形式。民法的本意是適用于所有國家的法律。具體參考。
4、中財法律碩士(法學以下回答僅供參考:1。法理學與經(jīng)濟學原理:法理學:法哲學與法律方法(統(tǒng)一法理學)[美]博登海默,法律出版社(法律經(jīng)濟學)法理學問題[美]波斯納,法律出版社比較法通論[德] K?茨威格特h?凱茨法律出版社法學方法論【德國】卡爾?拉倫茨著,商務(wù)印書館羅馬 法原論(第一卷),周舫著,商務(wù)印書館《現(xiàn)代私法史》(第一卷),[德]弗朗茲·威亞克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