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后被征用補償款給誰土地流轉后-2補償款歸集體所有。土地流轉后被征收土地誰會得到補償土地流轉后被征收土地農民征地誰會得到補償補償款,由農民承擔,土地承包地占地面積補償款歸誰所有土地從承包經營權的歸屬來看,土地承包經營權歸誰,這部分補償歸他。
土地行政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征收人土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征收人土地,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前兩個對象是物,是對征地造成的損失的補償,基于損失和補償?shù)姆梢蚬P系。后一個對象是人,是征地后對失地農民的勞動安置,這一項是基于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
法律主體性: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報酬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屬于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征用安置補助費土地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經被安置人同意,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個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險費。
使用權已經確定的,由集體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注銷其土地登記,由土地集體收回。申請宅基地滿兩年未建的,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其土地登記。想蓋房子,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2、非農業(yè)戶口居民(含華僑)在原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未發(fā)生變化的,可以依法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未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
3、 土地流轉青苗補償費歸誰法律的主觀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應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土地賠償費用給土地業(yè)主和承包商因投資造成的損失,歸土地業(yè)主和承包商所有;安置補助費用于被征收土地的承包人的生活安置;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即承包人)所有。農村土地合同法第十七條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承包方依法對承包的土地享有使用權和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分產品;(2)依法交換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3)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四)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4、 土地流轉后被征收后 土地補償給誰土地流轉后被征收土地農民征地誰來補償補償款,由農民承擔。農地流轉就是農地使用權的流轉。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對土地的征收應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包括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補償費,并應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土地什么是流通政策?1.土地流轉的原則是:在堅持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保持農村長期穩(wěn)定的基礎上土地承包關系,遵循平等協(xié)商、合法自愿、有償?shù)脑瓌t。
3.農村土地經營權轉讓不能對承包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農業(yè)用途產生任何影響,也不能對農業(yè)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產生任何影響,轉讓時間不能超過承包期剩余時間,更不能損害利害關系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4、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和體系。土地使用權是-2的法律基礎/使用權是-2的法律基礎/使用權。
5、 土地承包出去了占地 補償款歸誰根據(j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誰,這部分報酬就屬于他。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雖然土地的實際使用者發(fā)生了變化,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fā)生變化,或者轉包。因此,承包人和承租人對于承包經營權的喪失不是土地賠償權利人,無權主張土地賠償費用,賠償費用應當由轉包業(yè)主和出租人作為產權權利人取得。
合同當事人在轉包合同、租賃合同中對承包地被征收時對承包人和承租人的補償方式和標準有事先約定的,承包人和承租人將根據(jù)轉包合同、租賃合同獲得相應的補償。安置補助費是對失去土地的集體成員的一種特殊補償,所以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取決于承包人和承租人是否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土地 轉包租賃后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款誰擁有?一般來說,承包方屬于安置對象,承租人屬于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無權要求安置補助。
6、 土地轉讓后,征收 補償款應歸誰?農民進城打工,農村勞動力轉移,必然導致部分集體合同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因此,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我國物權法和土地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集體合同/。那么土地如果集體土地通過這些方式流轉后被征收,那么補償款的歸屬就成了問題。根據(jù)承包經營權轉讓方式的不同,被拆遷人補償款的分配和所有權也將歸不同的主體土地轉讓后,誰將是被征收人補償款?
7、 土地 轉包他人占地補償歸誰法律分析:土地承包人享有相應的土地賠償。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轉讓后,原承包方退出合同關系,受讓方與發(fā)包方形成新的合同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fā)生變化,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方享有這部分權利。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對集體所有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實行征收。
征收組織和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或者拖欠征收補償費。第三百三十八條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補償。
8、 土地轉讓后被征收 補償款歸誰土地流通后,土地 補償款歸集體所有。其分配范圍是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體成員;安置補助費屬于土地承包方,其分配范圍為土地承包期內失去土地的承包方;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經營種植者和附著物權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圍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權利人,土地承包經營權補償標準:As 土地承包經營權價值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征地補償標準應與土地所有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