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是判例法和不成文法嗎?衡平法和普通法是什么關系?4.英國的判例法由普通法和衡平法組成。普通法與大陸法系不同,該法系不拘泥于羅馬法傳統(tǒng)和法典編纂,而是注重通過辦案遵循先例形式,廣泛吸收日耳曼法和習慣法、羅馬法和教會法的原則和思想,并逐漸形成。
衡平法equity 14世紀末以來在英國與普通法并行發(fā)展起來的法律,適用于民事案件。英美法系法語的來源之一。14世紀以前,根據(jù)英國普通法的制度,當事人在普通法 court提起訴訟時,必須先向首席大法官申請以國王名義發(fā)出的令狀。令狀規(guī)定了訴訟的條件和類型,法官只能在令狀范圍內進行審判。但是,令狀的種類和范圍是有限的,因此許多糾紛無法在普通法中訴諸法院,因為沒有適當?shù)牧顮钪С帧?/p>
還有,普通法對于違約或侵權的訴訟,只能判給損害賠償或恢復動產和不動產,不能發(fā)出執(zhí)行令強制執(zhí)行合同,不能發(fā)出禁止令阻止重大違法行為的發(fā)生。遇到上述情況,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按照古老的習俗向國王請愿。國王被視為“正義之源”和“正義的化身”,國王本人借機表達自己的“恩寵與仁慈”,所以直接通過王權進行干預。
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是最重要的兩大法系,它們的區(qū)別主要表現(xiàn)在:1)法律的淵源不同:大陸法系法律的形式淵源只有成文法;普通法系的成文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法的來源。(2)法典化的差異:大陸法系一般采用法典的形式;英美法系通常是單獨的法律和法規(guī)。(3)適用法律的技術有差異:在大陸法系,法官在審理案件時,首先考慮成文法是如何規(guī)定的,然后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案件情況作出判決;普通法系的法官首先考慮以前類似的案件,將本案的事實與以前的案件進行比較,總結出可以適用于本案的法律規(guī)則。
(5)訴訟程序不同于判決程序:大陸法系一般采用審判方式,以法官為中心,奉行干預主義;英美法系采用對抗制,實行訴訟主義,法官扮演被動中立的角色。(6)法律術語和概念也有很多不同。1.英美法系:1。英美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又稱普通法 system,是指中世紀以來在英國法律基礎上發(fā)展起來的法律制度體系,尤其是其普通法。
3、什么是 衡平法?國王任命的首席大法官是衡平法的創(chuàng)始人和執(zhí)行人。衡平法是在司法實踐中運用教會法、普通法和中世紀西歐商法的一些原則和規(guī)范,并加以改進和完善而形成的。同時還產生了衡平法來彌補普通法的一些不足。所以衡平法只能像普通法,主要是判例法,是法官判例形成的商品經濟下調整財產關系的規(guī)范。但是衡平法的形式更加靈活,在審理中更加注重真實而不是拘泥于死板的形式。
雖然衡平法是一個不成文的法律,但一開始并沒有具體的原則。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法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比如,法官有權根據(jù)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采取或者采取何種救濟措施。但在司法實踐中,法官不斷地將一些判例總結為判例,形成了一些——這些格言主要包括:1。衡平法equity will not buffering無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