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哪條規(guī)定押金不能超過20 合同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但根據(jù)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準用擔保法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同時,結合“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有些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同時,結合“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有些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
1、簡述合同相對效力原則及其突破。【答案】:(1)所謂合同相對性,在民法體系中通常稱為債的相對性,主要是指合同關系只能發(fā)生在合同的特定當事人之間,只有合同的一方可以基于合同對另一方提出請求或者提起訴訟。與合同當事人沒有合同權利義務的第三人,不能依據(jù)合同向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也不應承擔合同的義務或責任,更不能主張合同權利,除非法律或合同有規(guī)定。
(2)債權轉讓(-1/)第80條和債務承擔(-1/)凡有債權轉讓和債務承擔形式的,有兩種形式:①從第三人的立場看,第三人是債務的主體。一旦發(fā)生債權轉讓或債務承擔,(2)從違約責任的角度來看,違約責任產(chǎn)生于新加入的債權債務人與原主體之間,因為此時第三人成為新的合同當事人,他有資格接受或承擔違約責任。
2、關于交付標的物的一道題目答案:一個原因:1。甲方未按約定履行對乙方的義務,是由于丙方的原因,但甲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第-1條/規(guī)定因第三人的原因,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與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基于合同的相對性,乙方不能要求丙方承擔賠償責任。a錯在b。對于C,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在托運的情況下,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所以乙方取得了貨物的所有權。
3、 合同法所有權轉移和風險承擔!B當貨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C時,貨物的所有權將轉移給B..理由: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合同法相關條款:第一百四十一條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guī)定: (一)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交付買受人;
標的物在某地不為人所知的,應當在訂立合同時交付于出賣人的營業(yè)地。第一百四十二條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五條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標的物需要運輸?shù)?,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4、關于合同的違約罰款數(shù)額大小有什么規(guī)定范圍嗎?1。你說的“罰款”是指違約金嗎?2.你和公司的勞動合同中有沒有關于“罰款”的約定?3.嚴格來說,我國《勞動法合同法》對違約金有明確規(guī)定: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所支付的費用;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等事項的,勞動者違反上述兩項約定的,應當向單位支付違約金;4.如果不是上面說的違約金,那么單位罰款就是違法的。
5、合同效力制度的合同效力由于上述三個條件是民事行為合法性的一般標準,當然也應適用于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民事行為。因此,合同有效的條件也應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只是根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民法通則中的“不違反法律”具體是指“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同時,結合“合同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有些合同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才能生效或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