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規(guī)定的法律分析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無效;勞動合同期限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予約定試用期。試用期 1的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 1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試用期的法律規(guī)定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解析:根據(jù)現(xiàn)行法律政策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應在以下六個方面落實:(1)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應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平等協(xié)商一致,不得由用人單位強制執(zhí)行。(2) 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3)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只規(guī)定了試用期,試用期無效,這是勞動合同的期限。(5)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就業(yè)后改變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對崗位未改變的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勞動合同續(xù)簽時,勞動者變更工種的,可以重新訂立協(xié)議試用期,不變更工種的,不再訂立試用期協(xié)議。(6) 試用期不得延長。
法律解析:關于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勞動者只能訂立一次協(xié)議試用期;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無效;勞動合同期限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予約定試用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3、勞動法關于 試用期時間的規(guī)定試用期的規(guī)定如下:1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同一員工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為完成一定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予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只規(guī)定了試用期,試用期無效,這是勞動合同的期限。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嗎?1.試用期不簽合同辭職是有工資的。勞動者為用人單位工作后,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4、勞動合同 試用期的基本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