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簽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訛傳!法律的原意是,在同一單位連續(xù)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簽勞動合同是一件保證雙方權益的事情,一經簽定就有法律效力,來不得半點虛假。2,不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依據法律分析:不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依據有:《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更新時間:2022-11-26標簽: 不簽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什么不簽簽合同合同 全文閱讀